交通部:ETC用户7月1日起车辆通行费优惠不少于5%

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将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。

《通知》同时提出,从2019年7月1日起,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%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,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;鼓励各地结合实际,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,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;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,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、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。

《通知》称,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(OBU)免费安装,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。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,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。按照计划,到2019年底,各省(区、市)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%以上,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%以上,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。
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将分类推进车辆安装。其中,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、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、消防车、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,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。

所谓的ETC(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)即不停车收费系统,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。只要车辆装有“车载电子标签+IC卡”,途经收费站时,就会与ETC车道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连接,通过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,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,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时无需停车即可交纳路桥费的目的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本月4日称,到2019年12月底,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(ETC)用户数量突破1.8亿,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。

来源:第一财经 发布人:在深圳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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